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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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1 11:09

2013年十大廉政新闻

第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在北京召开

中央巡视组是这样开展工作的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2013年,省部级高官频频落马

  1.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让人民监督权力

  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习近平提出,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突出,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 

  《决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决定》还提出探索实行官邸制、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等。

  2.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老虎”、“苍蝇”一起打

  “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强调。 

  2013年1月21日至22日,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主要讲了三个问题:一是严明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是落实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 

  全会公报透露的2013年工作部署也主要是三方面:一是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二是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三是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 

  无疑,纪律、作风、反腐,是这次会议的三个关键词,表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将从三个方面布局。

  3.惩防体系2013-2017:为未来五年反腐布局

  据2013年12月25日新华社消息,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规划》明确提出: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其中提出,今后五年仍将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同时强调,要严肃查办下列五类腐败案件:领导干部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执法、司法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商业贿赂案件。

  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

  2013年3月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同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江苏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在听取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代表有关职务犯罪预防的主题发言后,习近平总书记说:“志梅同志讲得好,职务犯罪确实使我们的损失很大。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我很以为然。” 

  习近平语重心长地说,我们国家培养一个领导干部比培养一个飞行员的花费要多得多,而更多的还是我们倾注的精神和精力。但是,一着不慎毁于一旦。不管你以前做了多少有益的工作,功罪不可相抵。如果搞不好,领导干部的岗位就真会变成高危职业。“我在中央纪委全会上讲,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习近平谆谆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提升自我境界,坚定理想信念,保持高尚情操。他说,面对纷繁的物质利益,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交往要有道,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不分彼此,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心中要有敬畏,知道什么是高压线,想都不要想,一触即跳,才能守得住底线。”

  5.“重拳打虎”:十多名省部级高官落马

  2013年12月29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四川省政协主席李崇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带领全党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从大局着眼,从小处入手,铁腕纠正“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拳惩治腐败。 

  据不完全统计,十八大迄今已有李春城、衣俊卿、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蒋洁敏、季建业、廖少华、陈柏槐、郭有明、陈安众、童名谦、李东生、杨刚、李崇禧等副部级以上官员先后被调查。 

  2013年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也让人们对反腐更有期待。

  6.中央巡视组:巡视“一次一授权”

  目前,中央第二轮巡视正在1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全面展开。2013年11月5日,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详解中央巡视工作。谈到今年进行的首轮巡视,张军表示,10月28日,中央纪委立案调查的贵州省委常委、遵义市委书记廖少华严重违法违纪案,就是巡视中发现的案件。 

  2013年5月,中央向江西、湖北、内蒙古、贵州、重庆、中储粮、水利部、中国出版集团、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人民大学,派出了10个巡视组。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巡视组组长由“职务”变为“任务”,组长不再是“铁帽子”,而将改为“一次一授权”。除此之外,中央巡视组巡视工作被赋予新的工作手段:抽查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 

  据人民网2013年9月27日报道,10个巡视组已完成对派驻地方和单位的巡查,巡视进入收尾阶段。截至目前,10个巡视组中,已有9个巡视组向派驻地方和单位反馈情况。其中,除了水利部,其他8个被巡查地区和单位,在廉政建设方面均被指出存在腐败问题。 

  此外,巡视组还收到各地方和单位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有关部门处理。

  7.最高检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反贪报告

  2013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时隔24年之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再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相关报告。 

  曹建明在报告中说,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截至今年8月,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32人。2008年以来,检察机关结合办案共向发案单位、相关部门提出预防建议178185件。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并实现全国联网。普遍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制度。 

  在报告今后反贪污贿赂工作打算时,曹建明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更鲜明的态度、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全面履行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犯罪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待与重托。

  8.反对铺张浪费:中央开出65条治理“药方”

  年底突击花钱、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超标配备公车、建豪华办公楼……针对这些广受公众诟病的现象,中共中央政治局2013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11月2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 

  《条例》共分12章、65条。《条例》强调,党政机关要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并接受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条例》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积极开展民主生活会监督、办公厅(室)督查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要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造成浪费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9.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

  2013年9月2日上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正式开通。 

  网站作为中央纪委监察部信息公开、新闻发布、政策阐释、民意倾听、网络举报的主渠道、主阵地,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任务,以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支撑,倾力打造权威发布平台、宣传教育平台、工作展示平台、互动交流平台、网络监督平台和纪检监察业务数据库,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舆论支持和宣传服务。 

  网站设有导航栏、头条要闻、专题专栏、廉政教育、法律法规、网上举报、工作动态、互动交流、廉政论坛等10个版块36个栏目。 

  网站具有以下功能:一是及时发布重要新闻。网站第一时间权威发布中央纪委监察部重大部署、重要会议、重要通报及查办的重大案件等。二是权威解读决策部署。传递中央声音,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展示工作成果。四是开展互动交流。主动接受网民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咨询等。五是接受网络信访举报。六是提供专业数据服务。网站建立与反腐倡廉工作相关的常用党内法规制度库和国家法律法规库、会议资料库、理论研究库、廉政视频库等数据库,内容丰富,系统权威,方便实用。

  10.中组部:加强个人申报,虚报瞒报者不得提拔

  据新华社2013年12月29日报道,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 

  《通知》要求,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保证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通知》明确,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报告纪律。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凡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 

  《通知》提出,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据了解,抽查核实工作主要是对报告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核实,每年按一定比例开展随机抽查。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拟提拔的部分考察对象、拟列入后备干部人选对象和其他需要核查的对象进行重点核查。

2013年反腐典型案件

这是一审宣判后,法警给薄熙来戴上戒具

检察官讯问李长轩

刘家坤和情妇赵晓莉一同受审

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安徽省庐江县原政法委书记一人受贿牵出50人

严惩“裸官”贪腐

  1.薄熙来案:官方微博及时发布庭审情况

  2013年10月25日上午,山东省高级法院对原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原书记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无期徒刑的原判。

  2013年9月22日,济南市中级法院审理认定,薄熙来受贿人民币2044万余元,贪污人民币500万元,滥用职权情节特别严重,对薄熙来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0万元;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薄熙来不服,提出上诉。一审庭审期间,济南市中级法院通过新闻发言人向庭外的新闻记者介绍情况,并通过官方微博及时发布了庭审情况。

  一审宣判后,薄熙来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依法立案受理,并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合议庭审阅了案件全部卷宗材料和一审庭审录像资料,审查了薄熙来的上诉状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多次讯问了薄熙来,听取其辩护人意见,核实了全案证据,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了全面审查,充分保障了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经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山东省高级法院依法作出二审裁定。

  2.刘志军案:“高铁第一人”被判死缓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对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对刘志军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审理查明:1986年至2011年,刘志军在担任郑州铁路局武汉铁路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郑州铁路局副局长、沈阳铁路局局长、原铁道部运输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邵力平、丁羽心等11人在职务晋升、承揽工程、获取铁路货物运输计划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非法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60万余元;刘志军在担任铁道部部长期间,违反规定,徇私舞弊,为丁羽心及其亲属实际控制的公司获得铁路货物运输计划、获取经营动车组轮对项目公司的股权等,使丁羽心及其亲属获得巨额经济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认为,刘志军的受贿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败坏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声誉,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具有上述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且认罪悔罪,对其以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刘铁男案:正部级高官被实名举报落马

  2013年5月12日,新华社援引中央纪委消息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铁男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调查。2012年12月,刘铁男因被《财经》杂志副主编罗昌平实名举报受关注,时隔五个月成为因网络反腐而首位落马的省部级高官。这是国家发改委自2003年改组成立以来,被中纪委调查的首位在任最高级别官员。

  2013年8月8日,中央纪委对刘铁男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刘铁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违规为其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收受礼金礼品;道德败坏。刘铁男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根据国家发改委8月12日的内部通报,刘铁男除了受贿1000余万元,其本人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及收受礼品,涉及金额超过1.4亿元。根据通报,刘铁男与其子刘德成通过非法经营所得约1.1亿元,其妻子郭静华非法所得3800万元左右,并收受礼品折合约41万元。加之刘铁男受贿金额,已经查明的非法所得超过1.5亿元。此外,通报称,刘铁男包养情妇两人,而非坊间流传八人。

  4.黄胜案:副省长明码标价卖官

  2013年5月3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对山东省原副省长黄胜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黄胜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称,黄胜主政德州期间,官位的交易渐渐由暗箱操作变为明码标价,县委书记50万元,县里某个局的局长20万元,最低价码是副镇长5万元。

  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下半年至2011年8月,黄胜在担任山东省德州市市长、德州市委书记、山东省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国科(齐河)投资有限公司等21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3万余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

  南京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黄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根据黄胜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在案发后主动交代了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南京市中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5.田学仁案:16年85次受贿1919万元

  2013年11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对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受贿案一审宣判,认定田学仁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法院审理后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委常委、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吉林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获取贷款、承揽业务、晋升职务等事项上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85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的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万余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追缴。

  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根据田学仁受贿的数额和情节,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追缴,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6.李长轩案:国家粮仓抓出“硕鼠”

  据新华社2013年7月13日消息,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公司原董事长李长轩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日前审结。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长轩无期徒刑,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长轩于2002年至2011年先后担任中储粮郑州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分公司总经理、中储粮河南公司董事长。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漯河市大道谷物董事长宛振水、登封市粮食收储公司负责人王国顺等65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07.9万元、4.5万美元,为宛振水等人在托市粮收购、中央储备粮调拨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李长轩另有人民币893.6万余元不能说明来源。

  一审宣判后,李长轩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判决书中,列举了李长轩65项收受贿赂的对象、次数和时间,其中最醒目的是,有25人来自中储粮河南分公司下属的各市、县直属粮库的负责人,行贿总额超过300万元。在李长轩陷入受贿深渊的同时,其妻子和情妇也成为同案犯。其妻子、退休职工姜秀峰,多次帮助李收受贿赂,其以受贿罪,被另案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个体工商户、李长轩的情妇叶晓宛同样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7.刘家坤案:原县委书记与情妇同堂受审

  2013年10月10日,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就安徽省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与其情妇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刘家坤伙同赵晓莉共同受贿总金额达2900余万元。这也是迄今为止安徽省检察机关所查处的数额最大的一起受贿案件。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7年至2012年期间,刘家坤伙同其情妇赵晓莉,利用刘家坤担任上述职务的便利,收受褚某等6人合计人民币2466万余元、价值176万余元的金条12根、价值156万元的观音画像一幅、价值95万余元的宝马730轿车一辆和35万元原始股,钱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929万余元,为这些人在承揽工程、征地拆迁、拨付工程款、公司上市改制等请托事项上提供帮助。案发后,涉案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

  刘家坤、赵晓莉涉嫌共同受贿案有三大特点:一是行贿人一般都是通过赵晓莉提出请托事项并送上钱物,然后再由刘家坤出面“弄权”,或是由刘家坤接受请托,再让赵晓莉出面收钱。二是给刘家坤送钱的人虽然不多却均出手大方,其中一个老板两次就送出1300万元的现金,另一个老板则三次共送出1000余万元的钱物。三是刘家坤收受钱物后“纠结”心理明显,因各种原因担心事情暴露,刘家坤先后三次让赵晓莉退还给行贿人钱物共计1582万余元。

  8.吴湛辉案:“裸官”贪腐1.7亿

  2013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对东莞市委原副秘书长吴湛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吴湛辉收受他人贿赂4970万元,构成受贿罪,另有9200万元港币、3000万元人民币来源不明,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非法所得上缴国库,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0万元。宣判后,吴湛辉当庭未决定是否上诉。

  据悉,吴湛辉之所以被查,是因为遭举报为“裸官”。一位曾在吴湛辉手下工作的东莞知情人士称,吴湛辉比较有才能,当时拟被提任东莞副市长,已通过了提拔名单,差不多就要安排位置了,结果一查他是裸官,“就出事了”。为了掩盖受贿以及购买香港豪宅的事实,吴湛辉等人想出了各种隐蔽手段。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吴湛辉此次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与其在虎门任职经历无关,全部发生在其于东莞市环保局任职期间。检察机关指控,2003年11月至2012年3月期间,吴湛辉在担任东莞市环保局局长、利用其负责该局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东莞市恒泰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赖洪中(另案起诉)谋取东莞市环保局下属的工业废物处理站的承包经营权,收受赖洪中贿送的人民币4970万元。

  9.卢荣友案:一人受贿牵出50人

  2013年9月11日,安徽省庐江县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卢荣友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35万元。案件宣判后,卢荣友表示服从一审判决,不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卢荣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从1996年至2012年间,卢荣友受贿金额达370余万元,其中索贿230万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业正常工作秩序,也侵犯了国家的廉政制度建设。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危害程度,鉴于其案发后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且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并认罪、悔罪,退赔了全部赃款、赃物,合肥市中级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了解,卢荣友从1996年担任乡镇领导干部职务起就开始受贿,直至案发。16年间其受贿370多万元,仅在汤池镇担任党委书记、镇长短短两年间就受贿328万多元。此案在查处过程中,牵出严重违纪违法人员近50人,其中处级6人、正科级7人,已有多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10.衡阳破坏选举案:56名省人大代表涉案

  2013年12月27日至28日,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体会议,对在衡阳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12月28日分别召开会议,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辞职。

  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3日,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共有527名市人大代表出席会议。在差额选举湖南省人大代表的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案件。现初步查明,共有56名当选的省人大代表存在送钱拉票行为,涉案金额人民币1.1亿余元,有518名衡阳市人大代表和68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物。

  根据选举法和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以贿赂手段当选的56名省人大代表依法确认当选无效并予以公告;对5名未送钱拉票但工作严重失职的省人大代表,依法公告终止其代表资格。衡阳市有关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分别决定,接受512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及3名未收受钱物但工作严重失职的市人大代表辞职。另有6名收受钱物的衡阳市人大代表此前因调离本行政区域已经终止代表资格。

  湖南省有关方面已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审查。

  入围条目

  ■许千里案:连情妇也要向他行贿

  2013年10月17日,因受贿101万元、行贿110余万元,并且犯有挪用公款及贪污等罪,广东省广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长、正局级巡视员许千里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没收财产40万元。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女子汪君亦因行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许千里的受贿情节很有戏剧性,汪君身为其情妇,却向许千里行贿。同时,许千里还曾要求汪君“资助”自己女朋友的儿子买房,并一度遭到“拒绝”。后来许千里在工作场合又和汪君提及买房钱不够的情况,后者这才同意。

  据汪君称,她最后同意给钱,是因为怕得罪许千里。而许千里也承认,汪君的公司业务很单一,唯一的客户就是福彩中心,这么多年来靠福彩中心赚了不少钱,这一切都来源于自己的关照和支持。

  ■俞晓明案:法庭上自称是个“临时工”

  “我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我只是一名临时工!”2013年8月8日,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赵家庄社区原党支部书记俞晓明因涉嫌贪污10万元拆迁款,在兰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审理,但未当庭宣判。法庭上,俞晓明除了对指控事实提出质疑外,多次声称自己只是一名临时工,不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安宁区法院审理认为,俞晓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虚构事实,骗取拆迁安置补偿款10万余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故以贪污罪判处俞晓明有期徒刑十年。宣判后,俞晓明提出上诉。

  2013年8月8日,该案在兰州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时,俞晓明还强调自己虽然名义上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但事实上并非公务员,也没有拿国家政府财政的工资,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用俞晓明的话说,“我就是一名临时工,根本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兰州市中级法院未当庭宣判。

  ■宋文代案:“黄金大盗”贪了约60公斤黄金

  2013年8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对内蒙古乾坤金银精炼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宋文代贪污、挪用公款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对上诉人宋文代以贪污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报道,宋文代被抓时,正忙着装修即将开业的金银珠宝店,而这个店是用来销赃的。此时,他已经贪占了公司黄金约60公斤、白银1.4吨,还有数千万元赃款。内蒙古检方40多名办案人员经过长达一年多的侦查,不仅捉住了这个“黄金大盗”,也揭开了他的发迹内幕。2012年10月15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判处宋文代死刑。宋文代不服提出上诉。

  ■张新华案:涉案金额高达几个亿

  2013年9月22日,广东省广州市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透露,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张新华因涉嫌严重经济违纪问题被立案查处。初核张新华收受他人所送巨额贿赂人民币9000多万元、港币800多万元,且伙同他人共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合计人民币2.4亿元。

  在通报这起贪腐案件时,梅河清连用“触目惊心”、“非常惊人”等词语,并称此案是近十年来广州纪委查处的单个领导干部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案件,涉案金额高达几个亿。

  ■张曙光案:当庭自称自己人品太差

  2013年9月10日,56岁的原铁道部运输局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涉嫌受贿4700余万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张曙光当庭认罪,并称其受贿款是用来满足情人的需要,部分受贿款用来参评院士使用。提到自己的索贿行为,他还当庭自称人品太差,做出这样的事情很恶心。

  公诉机关指控,2000年至2011年间,张曙光先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装备部客车处处长、运输局装备部副主任、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广州中车铁路机车车辆销售租赁有限公司、广州中车轨道交通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4家公司负责人的请托,为上述公司提供帮助,谋取利益,为此收受或索取上述单位负责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00余万元。

2013年倡廉法纪规范

关紧权力

媒体晒“公家”铺张浪费

亮剑

除掉奢靡之风

五年内禁新建楼堂馆所

纠正“坐”风

  1.建设廉洁政治让人民监督权力

  当前,国内外环境都在发生极为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我国发展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于深化改革。11月9日至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11月1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决定》全文。

  《决定》提出,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根本之策。必须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廉洁政治,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决定》提出,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

  《决定》提出,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法律法规,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

  2.新惩防体系为未来五年反腐布局

  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新华社12月25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B2017年工作规划》。

  规划提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并查处用人腐败,以期望经过今后5年不懈努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这份《工作规划》共包含五个部分。首先指出了当前腐败现象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重的现实状况,强调了我国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性。

  《规划》指出,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提出要持之以恒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规划》提出要坚决有力地惩治腐败,把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任务,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规划》指出要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和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3.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

  年底突击花钱、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旅游、超标配备公车、建豪华办公楼……针对这些广受公众诟病的现象,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11月2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全文。

  《条例》共分12章、65条。《条例》强调,党政机关要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并接受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条例》指出,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要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条例》强调,要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

  4.连发三个通知管住公款送节礼

  一些地方党员干部甚至是个别机关单位,利用重大节日,用公款购买年糕、烟花爆竹、烟酒、花卉等节日礼品,发放给职工,赠送领导。从而出现节日到来,给领导送上几千甚至上万元的烟花爆竹、烟酒等现象,用公款买烟花爆竹更是屡见不鲜。11月21日,中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

  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这是继中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9月3日发出《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和中纪委10月31日发出《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之后,中纪委继续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又一记重拳!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5.纪检干部清卡:“零持有、零报告”

  会员卡虽小,折射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反映的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中纪委5月27日下发《关于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清退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纪检监察系统在职干部职工要在6月20日前自行清退所收受的各种名目的会员卡,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5月27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出席会议并讲话。王岐山强调,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严肃认真地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实现自我净化,巩固落实八项规定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王岐山说,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必须把自己摆进去,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从小处抓起,从点滴做起,防微杜渐。王岐山表示,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要深刻理解此次活动的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时清退,真正做到“零持有、零报告”。

  活动结束时,中央纪委常委和全国81万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全部按时递交“零持有”会员卡报告书。

  6.精简会议 改进会风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财政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9月13日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针对目前计划外会议时有召开、会议规模和会议开支超出标准等突出问题,《办法》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会议费管理:一是强化会议年度计划和审批管理制度,规定所有会议必须纳入单位的年度会议计划,进一步明确各类会议的报批程序和审批制度。二是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将会议费纳入部门预算,单独列示,并要求会议费预算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三是严格会议费报销和支付管理。报销时须附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单、定点饭店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凭证等,并规定会议费支付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四是建立会议费公示制度和会议年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7.5年内禁新建楼堂馆所

  一些地区和部门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7月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通知》指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停止新建、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楼堂馆所项目,一律停建。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要求的,可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严禁豪华装修。

  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处理: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原国家计委计投资(1999)2250号)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8.管住“吃”、“住”、“行”、“游”

  新华社12月8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规定》共分26条,强调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完善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标准。

  《规定》对接待活动食、宿、行、迎送及警卫、预算和报销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严控接待范围、简化接待礼仪、限制接待住宿房型、从严控制接待用餐的次数和陪餐人数、规范警卫安排等。

  《规定》指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将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党纪责任、行政责任并进行通报,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规范干部兼职 不得“两头占”

  新华社10月30日受权发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意见》规定,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意见》提出,凡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兼职不得超过1个;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凡按规定经批准到企业任职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及时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入企业,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办理退(离)休;在企业办理退(离)休手续后,也不得将行政、工资等关系转回党政机关。即党政领导干部不得“两头占”,不能既保留公务员身份及相关待遇,又在企业领取报酬。

  10.树立政绩考核科学导向

  新华社12月10日受权发布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政绩考核要突出科学发展导向。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绩效考核、任职考察、换届考察以及其他考核考察,要看全面工作,看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成效,看解决自身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不能仅仅把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作为考核评价政绩的主要指标,不能搞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率排名。

  《通知》指出要完善政绩考核评价指标。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把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对限制开发区域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对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别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评价,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对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全面评价自然文化资源原真性和完整性保护情况。

  入围条目

  ■加强学员管理 禁搞小圈子

  据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切实改进干部教育培训学风。

  《规定》强调,无论什么级别的干部参加学习培训都是普通学员,必须端正学习态度,树立学员意识,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学习上,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干部管理部门和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对参训干部提出具体要求。

  《规定》要求,干部在校学习期间,要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学员之间、教员和学员之间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班级、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

  ■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新办法明年启用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财政部、外交部27日对外公布了修订后的《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新办法将于2014年1月20日起正式实施。这是我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

  新办法是在2001年发布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而成,旨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加强预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外事工作顺利开展。与12年前的旧办法相比,新办法强化了对临时因公出国的计划审批和预算管理,进一步严控出国规模并规范经费管理。如新办法规定,出访团组实行计划审批管理。

  ■党内法规制定五年规划首次发布

  新华社11月27日受权发布《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B2017年)》。

  这次编制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在中共历史上是第一次,是加强党的制度建设的一项战略工程。《纲要》提出,在对现有党内法规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抓紧制定和修订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力争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涵盖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主要领域、适应管党治党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框架,为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规范党报党刊发行 严禁搭车摊派

  一些非党报党刊搭车发行,一些地方利用行政手段强行摊派或变换手法隐形摊派,严重扰乱报刊发行秩序,严重损害新闻媒体声誉,增加基层负担,干部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据新华社12月2日电,近日,中宣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严格规范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严禁报刊违规发行的通知》。

  《通知》强调,严禁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党报党刊名义搭车发行或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其他报刊;不得扩大发行范围,超越公费订阅范围和限额;不得采取电话通知、下发报刊订阅“建议表”、扣发工资等手段强制摊派、变相摊派。

  ■制止豪华铺张 提倡节俭办晚会

  据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日前,中宣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发出《关于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把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和节庆演出。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切实在丰富思想内涵、引领价值追求、增强文化底蕴上下功夫,提倡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简朴大方、反对豪华奢侈,提倡因地制宜、反对大操大办,防止拼明星、比阔气、讲排场。不得使用财政资金高价请演艺人员,不得使用国有企业资金高价捧“明星”、“大腕”,坚决刹住滥办节会演出、滥请高价“明星”、“大腕”的歪风。

  ■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

  新华社12月19日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带头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党员、干部应当带头文明治丧,简办丧事。要在殡仪馆或合适场所集中办理丧事活动,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严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严禁借机收敛钱财。

2013年廉政文化事件

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大赛优秀作品

河北邱县廉政漫画作品“老虎苍蝇一起打”

国内首个校地廉政共建联盟在南京创立

南京开设廉洁旅游专线

“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开展

  1.首届廉政公益海报大赛圆满落幕

  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大赛于2013年3月启动,历经6个月。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响应,精心组织实施,制作、报送了一大批参赛作品。大赛还吸引了传媒公司、公安系统、大专院校、党委宣传部门等检察系统外的单位和个人参加。大赛最终评选出170件获奖作品。

  据了解,举办全国检察机关首届廉政公益海报大赛活动,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实际行动,是推进预防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大赛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通过海报张贴、电子屏展示、公益广告呈现等多种形式,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推动廉政公益海报在社会中的普遍运用,促进廉政文化建设和预防宣传工作。部分获奖作品在6月底举行的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廉政短片、海报、歌曲博览会上展出。

  2.中央纪委全国征集廉政漫画作品

  为推动廉政文化产品的创作,推广河北邱县运用廉政漫画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的做法,中央纪委宣传教育室联合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北省纪委,面向全国征集、推广一批以反腐倡廉为主题的优秀漫画作品,传播正能量、鞭挞腐恶丑,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营造良好文化氛围。

  本次活动征集对象为组织或个人,征集截止于2013年11月30日,2014年上半年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将入选全国廉政文化精品库,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用于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制作廉政公益广告等。中央纪委宣教室将适时举办优秀作品网络展览。

  3.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开展

  2013年7月2日,国家粮食局在北京举办了“全国粮食行业反腐倡廉图片展”。图片展以“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倡导清廉、惩治腐败”为主题,集中展示党的十六大以来全国粮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果,推介粮食行业反腐倡廉的经验,剖析典型腐败案例,突出展示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

  国家粮食局先后组织了局机关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同志、全国粮食系统纪检监察干部、北京市粮食系统党员干部、中储粮总公司、中粮集团、驻中央国家机关各部委纪检监察机构等8个专场,1200多人参观展览。为加强图片展的宣传教育效果,驻国家粮食局纪检组监察局将图片展内容制作成光盘,分送全国粮食系统基层单位组织学习观看。

  4.全国政协机关举办廉政建设书画展

  2013年10月22日至25日,“清廉韵——全国政协办公厅廉政建设书画展”在全国政协机关举办。本次展览展出的90余幅作品以不同的艺术表现形式,从不同角度表达了政协工作者,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持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体现了政协工作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党的优良作风、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自觉意识,展示了政协工作者廉洁奉公、敬业克己、激浊扬清的良好人文素养、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本次展览时间虽短,但反响强烈。大家普遍感到,以书画展的形式让机关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接受教育,形式生动、直观形象、寓教于乐,深受教育和启发。

  5.中小学生廉洁书法邀请赛举行

  2013年9月12日,由中央纪委宣教室和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指导,浙江省纪委、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中小学生廉洁文化书法创作邀请赛圆满落下帷幕。邀请赛共收到来自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参赛作品66915件。作品表达热爱党热爱祖国的情感,展示明礼诚信、遵章守纪的校园文化和廉洁教育成果,弘扬了新风正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教育性、艺术性。在内容上,既有关于廉洁论述等原创内容,也有廉洁古训、当代的廉政警句格言;在文字种类上,既有汉字,又有藏文、蒙文、哈萨克等少数民族文字。通过参与此次活动,有助于广大中小学生在青少年时代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理念,培养了孩子们的廉洁之心、廉善之心。

  6.校地廉政共建联盟在南京创立

  2013年12月20日,南京市栖霞区纪委、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南京仙林大学城纪工委等“3个区”,与南京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等“5所高校”签下“盟约”,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抱团”推进区域反腐。国内首个“校地廉政共建联盟”在南京市“诞生”。

  据介绍,联盟采用单位会员制,最高决策机构为理事会,定期召开会议指导、协调联盟重大事宜。同时,联盟根据“盟约”,成立了反腐“智库”,网罗各驻区高校在廉政建设领域的专家学者,包括法律、财政、网络、信息、党建等方面的专家学者103名,联合开展廉政建设理论研究。为纪委查办、突破各类新型职务犯罪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

  7.第六届中华廉洁文化论坛举行

  2013年12月9日,第六届中华廉洁文化论坛在台湾政治大学举行。来自大陆、台湾、香港、澳门的近60位专家学者围绕“中华传统廉洁文化及其现代转型”的主题展开探讨。

  两岸专家学者对中华儒、释、道及民俗文化中所蕴含的廉洁文化进行了深入挖掘、分析。认为其中饱含了深厚的建设现代廉洁政治、制度、文化的资源,很多思想观念具有永恒的生命力。但传统廉洁文化有其历史局限性,建设现代廉洁政治,必须吸收世界文明的先进成果,借鉴其他文化中反腐倡廉的先进经验,特别是要注重将中华传统廉洁文化中有价值的思想观念,转化成为可以操作的现代制度安排,才能直接作用于反腐倡廉事业,助力两岸廉洁政治、廉洁社会的形成。

  8.廉政文化工作经验交流会召开

  2013年8月28日,全国文化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长春召开,会议交流了全国文化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情况,总结了工作经验,对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全国文化系统依托文化系统特有的人才、资源、阵地优势,把廉政文化建设融入文化业务工作之中,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重大而有影响的廉政文化活动。文化部举办了全国廉政文化大型绘画书法展,组织了全国廉政文化征文活动,编撰出版了《全国廉政史鉴》,各省创作演出了一批廉政题材舞台艺术精品。

  全国各省(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等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图书馆、国家博物馆、中国美术馆、首都图书馆等60个单位被确定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9.南京开设廉洁旅游专线

  2013年12月18日,南京首条“开”进国家5A级夫子庙景区的“廉洁旅游专线”正式向社会开放。南京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所包括的:中华门城堡的明城墙、太平天国历史陈列馆、夫子庙核心的儒家圣贤大成殿、东晋宰相王导谢安纪念馆和清朝“公务员”考试所在地江南贡院等5大著名景点,被“廉洁文化”串联成了一条生动有趣、有情有景的“廉洁旅游线”。18日当天,南京市近百名党员干部,成了该条旅游专线的首批“游客”。

  “推进廉洁文化进景区,旨在让廉洁文化不再‘关’在机关大院,而是向社会充分开放,依托景区资源,弘扬清风正气,向全社会传播廉荣贪耻‘正能量’,进一步助推南京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该市纪委负责人解释了开设“廉洁旅游专线”的初衷和目的。

  10.宁夏成立首家反腐倡廉评价中心

  2013年5月16日,在自治区纪委和宁夏社科院的共同努力下,宁夏首家反腐倡廉建设评价中心在宁夏社科院成立。中心的成立,为发挥科研机构、高等学院研究作用,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研究搭建了良好平台,对进一步提高该区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中心成立后,将立足宁夏,面向全国,放眼国际,充分利用社科系统优势资源,以社会廉政评价为切入点,探索建立反腐倡廉评价体系,开展对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每年编辑出版年度《宁夏反腐倡廉建设蓝皮书》,为深入推进该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入围条目

  ■“勤廉行·中国梦”活动在京举行

  2013年12月12日,由北京市纪委、监察局主办的“勤廉行·中国梦——寻找身边的勤廉榜样”示范教育活动在北京电视台剧场举行。著名艺术家以艺术的形式宣传了勤廉榜样的先进事迹,博得观众阵阵喝彩。市纪委、监察局青年干部合唱的歌曲《廉字歌》,表达了对纪检监察事业的热爱。

  年初,按照中央纪委关于大力宣传一批勤廉榜样先进事迹的要求,北京市纪委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寻找身边的勤廉榜样”示范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活动,发挥勤廉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保持为民、务实、清廉本色。

  ■海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挂牌

  2013年12月5日,北海舰队海军廉政建设文化教育基地在中共青岛党史纪念馆挂牌。据了解,海军、舰队两级纪委将中共青岛党史纪念馆和青岛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分别设为海军和舰队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此举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是部队拓宽廉政教育渠道,巩固和深化改作风、正风气、促廉政实际成果的有力举措,是舰队构建社会、网络、军营三个廉政教育大课堂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悉,山东省威海市甲午战争博物馆一并设为海军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廉洁广州年度人物”评选揭晓

  2013年9月27日,“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广州廉洁动画创作大赛”颁奖仪式暨廉洁广州专题文艺汇演在广州市广播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

  据悉,2013年4月以来,广州市纪委监察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了“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和广州廉洁动画创作大赛,广泛推选为建设幸福广州、廉洁广州作出突出成绩或积极贡献的个人,鼓励创作廉洁动画精品。在颁奖现场,廉洁广州2013年度人物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廉洁经历和体会。

  ■河南发布反腐倡廉网络歌曲

  2013年7月25日,“中原清风杯”河南省反腐倡廉网络歌曲发布推介会举行。该省此次共推介了10首反腐倡廉网络歌曲,并进行现场演唱,通过网络全程直播。

  一首《温馨的叮咛》,唱出了父母、爱人和儿女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期望和要求;《莲花嫂》以悠扬的童谣开场,“做人要做真心的汉、做官要知责任多”的谆谆教诲久久萦绕耳边。这几首音乐作品既展示了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也展现了河南历史与现实交相辉映的特色廉政文化。

  2013年以来,河南省纪委以“清风颂 正气歌”为主题,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反腐倡廉网络歌曲征集评选活动。

  ■中央国家机关举办廉政书画展

  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主办,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等9家单位联合承办的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廉政文化建设书画邀请展于2013年6月2日在北京开幕。活动自今年1月启动以来,得到了中央国家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响应,共收到书画作品500多幅。

  参展作者以“廉政文化”为主旨,以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为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的“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等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为指导,通过廉政书画创作,表达了中央国家机关干部职工对于国家廉政建设的积极响应和深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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